《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汤料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政策解读
录入编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4-10-112024年2月1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汤料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下称《审查方案》),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广东煲汤文化作为广东地区烹饪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特色。这种文化背景下,配好的汤料包应运而生,并持续受到市场的青睐。由于汤料在《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没有相应的类别明细,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和审查没有依据,直接影响汤料的准产落地。为支持我市汤料产业发展,规范汤料生产企业的许可准入,特制定《审查方案》,助推汤料生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本《审查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审查方案》适用于东莞市辖区范围内汤料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审查方案》明确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汤料。
三、主要内容
《审查方案》共8章34条和两个附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汤料的定义及发证明细
本《审查方案》所称汤料是指以两种或以上的药食同源物质以及谷物、蔬菜、水果、水产加工品、禽畜肉、食用菌等食用农产品的干制品、属于新食品原料的动植物干制品,不添加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挑选去杂、粉碎(或不粉碎)、干燥(或不干燥)、拼配、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用于煲(炖)汤的食品。
汤料的申证食品类别为其他食品,类别编号为3101.类别名称为其他食品,品种明细为:汤料。
对于汤料原料为新食品原料的,其产品名称应严格按照新食品原料公告或食品安全标准执行。
(二)规范了汤料的生产条件
本《审查方案》参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新发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明确了汤料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要求(方案第二、三、四、五、六、七章)
(三)强化了汤料风险点的防控要求
1.明确汤料生产车间内应区分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详见下表:
2.强调对人员的管理。
企业应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对人员健康管理应建立并执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强调对当班生产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前应进行健康状态检查并形成记录,发现食品加工人员患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及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方案第五章)
3.强调对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环节的质量安全管控。
明确企业建立的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应包括:制定生产完成的清场管理要求、制定有效的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制定称量配料控制要求。(方案第二十四条)
四、执行期限
《审查方案》有效期为2024年2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