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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后,《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是否继续适用?

录入编辑: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10-14

答:2024年7月1日后,新成立公司章程以及变更涉及章程修改的部分,应当符合新《公司法》规定,章程条款可参考市市场监管局最新的示范章程(下载二维码附后)。现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2〕24号)、《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关于更新〈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市监注(司)函〔2022〕169 号)不涉及《公司法》修改事项的继续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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