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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期限要求

录入编辑: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10-14

答:(1)2024年6月30日前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27年6月30日之前,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股东认缴出资期限备案,认缴出资期限自调整之日起不得超过5年。办理其他业务,如变更股权(含内部转让)、住所、经营范围等不要求调整出资期限。

(2)设立登记的,认缴出资期限自成立之日起不得超过5年。

(3)申请增资的,新增认缴出资部分自增资之日起不得超过5年。存在多笔增资的,章程和《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应当分笔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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