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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监事会要求

录入编辑: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10-14

答:取消董事会人数上限要求。无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数均不少于三人。不设监事会设监事的,只可设置1名监事;不设董事会设董事的,只可设置1名董事。

《法定代表人信息》表中,“职务”栏分别有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等3个职务。若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显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的,勾选董事长;董事会中“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不设董事会的公司董事任法定代表人,勾选“执行董事”即可。登记人员在业务系统中将兼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标注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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