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期限要求
录入编辑: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10-14答:(1)2024年6月30日前成立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依法记载于章程并由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2)新设立,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认缴和实缴出资额应当一致,“出资时间为出资额实际缴纳日期且应当在成立日期前。
答:(1)2024年6月30日前成立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依法记载于章程并由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2)新设立,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认缴和实缴出资额应当一致,“出资时间为出资额实际缴纳日期且应当在成立日期前。
2024-11-20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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